上海落户申请,社保、个税和劳动合同三者的单位不一致怎么办?哪些情况可以正常申请?哪些情形申请失败?想要落户的人员,要避免“踩坑”,影响申请。原则上,上海落户要求社保和个税以及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签署单位、社保缴费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,三者要一致。但如下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特殊分析,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一、劳务派遣
这种属于劳动合同跟派遣公司签订,社保个税由派遣公司缴纳,但是实际用工单位是上海的公司,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居转户的,由派遣公司进行申报,可能需要提供派遣协议,常见单位有外服和中智;如果是派遣到外地的公司工作,即便是劳动合同、社保、个税都在上海缴纳,也是要被扣除累计年限的。
二、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缴纳社保个税
社保和个税缴纳的单位抬头不是同一个单位,但是这两家单位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关系,并且两个用人单位都是在上海注册的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只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(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)和分开缴纳的说明,也是可以作为有效时间办理落户上海的。
三、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
根据最新的社保法规,社保只能由用工单位登记缴纳,现在第三方代缴基本都取消了。如果曾经的社保记录中出现了,劳动合同是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,并且个税也是由实际用工单位缴纳的,但是社保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,且有代缴委托协议,且社保是在上海缴纳的。这样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,需要提供各种证明和情况说明,也可以作为有效的社保累计时间。但是可能性比较小。所以,落户上海想法的,找工作时就要注意咨询好社保是如何缴纳的,不要找第三方代缴社保了用人单位。
四、社保个税由两家不相关的公司缴纳
这种情况不管你的劳动合同是跟哪家公司签署的,都是无法办理落户的,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实际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。
五、社保两地重复缴纳,个税缴纳在上海
这种情况下也是有问题的,因为个人只能有一家公司全职工作,也只能由全职工作的单位缴纳社保,但是实际情况是在不同城市可以同时缴纳社保,这时候,人才中心就无法判定你实际是在哪里工作,所以不予办理是正常的。
六、个税多家公司缴纳
正常来讲,只有缴纳社保的单位才会帮你报工资薪金所得,其他单位如果有收入,应该是劳务所得才对,如果2家及以上公司同时申报工资薪金所得,那么肯定是不符合逻辑的,申报落户肯定是要被退回说明情况的,如果情况合理,那还是有机会的,如果情况不合理,也有可能被扣除累计年限。所以一定要清楚人才中心审核落户的原则,再去做相应的准备,才能保证最终能顺利拿到户口。如果在社保、个税上出现问题了,最终耽误了落户时间,更有甚者耽误了孩子中考或者随迁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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